精彩评论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辅助创作甚至无干预直接生成的作品日益增多。这些作品是不是应拥有版权,以及怎样为创作添加版权保护,已经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丹指出,辅助创作与无干预直接生成是有区别的。在前一种情形下人类仍然是创作意图的来源,而在后一种情形下,则完全自主地完成创作。这两种情形下的版权疑问有所不同。
关于创作目前存在两个核心疑惑:之一,是否理应被授权版权;第二,假如被授予又应该把版权授予谁?
现有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必须合“人类创作”这一标准才能获得著作权。那么作品是否合这一标准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疑惑。
随着技术的发展,作品的创作能力越来越强,这使得“人类创作”这一标准逐渐模糊。我个人认为,随着技术的发展,这可能已经不是重点了。
随着创作作品的普及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全国首例“视听作品侵权案”、“声音侵权案”、“‘文生图’侵权案”等案例都在提醒人们,要想发展好版权保护不可或缺。
法官表示,虽然软件愈发智能,人的智力投入有所减少但并不妨碍继续采用著作权法来保护创作与传播。在创作领域著作权法理应与时俱进,适应技术的发展。
一幅画作,不再是用传统画笔绘就,也不是用鼠标操控数字画笔画出,而是通过输入文字描述和相关参数,由生成。此类“高科技画笔”创作办法已经得到了法律保障。
创作版权保护面临多挑战,如怎样界定作品的原创性、怎样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等。
随着ChatGPT和GC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通用人工智能时代在逐渐逼近。著作权法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技术的发展在新的领域发挥自身效用。
创作版权难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技术和伦理疑惑。在创作领域,咱们需要在保护创作者权益、促进技术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点。通过完善著作权法、加强法律监管、增进作品的原创性识别能力等措,为创作添加版权保护,让作品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也为社会带来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