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探讨:人工智能创作权属界定新议题
一、引言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绘画大师的作品在艺术市场上逐渐崭露头角。随之而来的便是关于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的疑惑。本文将从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的角度,探讨人工智能创作权属界定的新议题。
二、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的争议
1. 绘画大师的创作主体地位
在讨论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绘画大师是不是具备创作主体地位。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主体理应具备独立创作能力和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而绘画大师作为一种技术工具,虽然可以独立完成绘画作品但并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绘画大师并不具备创作主体地位。
2. 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的争议
在绘画大师不具备创作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其作品的版权归属难题便产生了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由于绘画大师的作品是自动生成的,其创作过程并不涉及人类的智力劳动,故此不应将作品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而无法确定版权归属。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绘画大师不具备创作主体地位,但其作品仍然具有独创性,应该将其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而确定版权归属。
三、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的界定
1. 创作进展中的智力劳动
在界定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创作进展中的智力劳动。虽然绘画大师的作品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的,但在创作进展中,仍然离不开人类设计师的智力劳动。设计师通过对绘画大师的算法、参数实调整,以及为其提供创作素材等实际上参与了作品的创作过程。 在界定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时,理应充分考虑人类设计师的智力劳动。
2. 独创性的判断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理应具备独创性。在判断绘画大师作品是不是具备独创性时,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作品的表达形式:绘画大师作品是否具有独到的表达形式如特别的色彩搭配、构图等。
(2)作品的思想内容:绘画大师作品是否具有特别的思想内容,如独到的主题、寓意等。
(3)作品的技术创新:绘画大师作品是否采用了独有的技术手,如特别的算法、技术实现等。
3. 版权归属的确定
在综合考虑创作进展中的智力劳动和作品独创性的基础上,能够确定绘画大师作品的版权归属。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参考:
(1)若绘画大师作品是由单一设计师独立完成的,那么作品的版权理应归该设计师所有。
(2)若绘画大师作品是由多个设计师共同完成的,那么作品的版权理应归参与创作的所有设计师共同所有。
(3)若绘画大师作品是由企业、机构等组织完成的,那么作品的版权理应归该企业、机构等组织所有。
四、结论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疑问将成为一个新的议题。在界定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时,理应充分考虑创作进展中的智力劳动和作品的独创性。通过明确版权归属既能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艺术领域的健发展。在未来我国应该加强对绘画大师作品版权归属疑问的研究为人工智能创作权属界定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