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逐渐成为各个领域的得力助手。在创意产业中创作作品的现象也日益普遍,引发了关于创作是不是构成侵权罪的讨论。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对创作是否构成侵权罪实行探讨,以期为相关疑惑的应对提供参考。
在著作权法中独创性是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必不可少标准。若创作生成的作品具备以下特点,则具有独创性,不侵犯著作权:
(1)作品内容完全原创,不涉及抄袭或侵犯他人版权;
(2)作品在表达形式、构思、创意等方面具有特别性;
(3)作品具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
在实际案例中2019年一位摄影师采用技术创作了一组照片,照片风格与某知名摄影师的作品相似。经过调查法院认为这组照片具备独创性,因为生成图片的过程是利用技术手,而非直接抄袭他人作品。同时法院指出,现阶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备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实创作。
在创作期间,合理引用、评论他人作品,不构成侵权。例如,在生成图片的案例中若被告在创作中合理引用、评论了原告的作品,那么并不构成侵权。
在利用实创作时,创作者应熟悉和掌握版权法律法规增强版权意识,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创作者应尊重原创,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在创作期间,创作者可利用技术手,如加密、水印等技术,保护本身的作品不被侵权。创作者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检测本身的作品是否被他人侵权以便及时采纳措维护本身的权益。
1. “人工智能文生视频侵权之一案”
2024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核立案了一起“人工智能文生视频侵权之一案”。原告陈某采用人工智能工具创作的“文生视频”作品被他人“洗稿”,并以原创名义发布。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创作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成为点。
在一起侵权纠纷中,涉案作品系一份软件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法院认为虽然软件自动生成报告的过程涉及技术,但报告本身具备独创性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创作本身并不违法,其作品具备独创性不侵犯著作权。在利用实创作时,创作者应合理引用、评论他人作品,加强版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创作者应利用技术手,防范侵权风险。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司法机构也将对此类案件实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和解释为创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