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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县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农户发展生产等方面,积极出台和优化小额贷款政铂为广大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吉县小额贷款政策的最新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依据最新政策吉县将安排利用141039万元资金其中:
- 36万元用于吉县红旗国有林场场部维修项目;
- 112439万元用于吉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50万元用于吉县屯里镇太度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这些资金的投入将有力推动吉县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小额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吉县境内的农户和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需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
小额信贷的贷款金额为5万元(含)以下。在贷款后对个别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可追加贷款。
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在非主观因素致使暂时不磨还贷款时,可提前10天向承贷银行申请展期、续贷手续。
贴息拨付途径为按季拨付,采纳按季结算、按季补贴的办法。在政策实施期内遵循借款人先缴后补的形式实行贴息。地方财政部门应按照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贴息比例,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
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规范贷款表现增强信贷风险防控能力。
为保证政策平稳落地,吉县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须要。过渡期不超过1年,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须要。
吉县还积极推动小额贷款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为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助力乡村振兴。
吉县小额贷款政策的最新规定,旨在为广大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政策的支持下,吉县的发展步伐将更加稳健,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正逐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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