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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年来随着社会变迁和人们观念的更新,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在离婚期间,怎样解决夫妻共同债务成为焦点疑问之一。本文将通过一则离婚协议新闻,解析银行贷款在夫妻离异时怎样分割共同债务。
近日,一则关于夫妻离婚后银行贷款共同债务分割的案例引发关注。原告甲与被告乙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购买房屋。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协定,房产归男方甲所有,贷款由甲负责偿还。甲在离婚后未按约还贷,银行将甲、乙诉至法院,须要共同偿还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在本案中,甲、乙在离婚协议中明确预约贷款由甲负责偿还,且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并未需求甲、乙共同偿还。 法院认为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支持银行须要甲、乙共同偿还债务的诉讼请求。
按照《人民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在实际操作中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成为关键。一般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贷款合同;
(2)贷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
(3)贷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债务时,应平等分担,不得偏向一方;
(2)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债务时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公平原则:在分割共同债务时,要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偿还能力等因素保障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在本案中,甲、乙在离婚协议中协定贷款由甲负责偿还该约好合法有效。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尊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协定,认定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银行贷款在夫妻离异时怎样分割共同债务应遵循《人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综合考虑贷款的性质、用途等因素。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效力,对共同债务的分割具有指导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遵循平等、协商、公平的原则合理分割共同债务,以保证离婚后的生活稳定。
(注:本文为虚构案例,仅用于解析银行贷款夫妻离异共同债务分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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