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房价一路攀升为落实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及鲁建金字〔201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旨在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持和促进泰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有完全民事表现能力并具有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大修自住住房表现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购房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满足不同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五大银行,推出组合贷款业务。
规范完善“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资金可逐月用于还贷,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
(1)选择合适的房子:按照自身的经济实力来选择房屋的价格及大小。房屋价格的选择范围包含不同档次的首付。
(2)提交贷款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3)审核及审批: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实施审核,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4)贷款手续:借款人携带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贷款手续。
(5)贷款发放:银行审核通过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1)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填写提取申请。
(2)携带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窗口提取手续。
(3)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1. 贷款申请人需保障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 贷款申请人应依照管理中心的请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管理中心完成贷款审批流程。
3. 贷款申请人需准时偿还贷款本息,逾期未还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贷款申请人应关注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铂及时熟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文对2017年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了详细解读,并提供了申请,期待对广大购房者有所帮助。在申请贷款进展中,购房者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合理规划购房计划,保障顺利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