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1.近年来金融领域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给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天津市司法局积极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搭建了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桥梁。
2.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为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为双方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1)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是遵循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相关政策精神设立的非诉讼第三方金融纠纷调解组织。
(2)天津环渤海金融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纠纷应对需求。
(1)依据《最高人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负责调解金融消费纠纷。
(2)调解范围涵盖但不限于:金融借款、金融理财、金融投资、信用卡纠纷等。
1.截至2021年6月末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已累计受理金融纠纷案件516件,成功调解310件,其中282件达成调解协议成功率高达91%。
2.2023年,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金调委)共受理案件20194件,完成调解12586件。
(1)当事人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2)调解中心对申请实施审查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实施调解。
(4)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熟悉纠纷情况。
(5)调解员按照纠纷情况,制定调解方案。
(6)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实施调解。
(7)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中心出具调解书。
(1)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合法原则:调解员在调解期间,遵循法律规定,保障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3)公正原则:调解员保持中立公正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专业性强:调解中心拥有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具备丰富的金融知识和调解经验。
2.效率负调解中心采用高效便捷的调解流程,缩短了纠纷应对时间。
3.成本较低:与诉讼相比,调解成本较低,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1.随着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将为更多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2.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3.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将秉持“枫桥经验”,为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作为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为双方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金融消费纠纷日益增多,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绩和优势愈发凸显。展望未来,天津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构建和谐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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