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前是不是会被列入失信被实人名单?以及怎样去避免此类情况?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日益增多。失信被行人名单作为一种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管手对信用卡诈骗表现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本文将探讨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前是否会被列入失信被行人名单以及怎么样避免此类情况。
失信被行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因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是说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表现。
信用卡诈骗罪与失信被行人名单并非直接关系。只有在信用卡诈骗行为被法院判决生效后,被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才会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在起诉前,一般不会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1)按期还款:信用卡利用进展中要养成良好的还款惯,按期还款,避免逾期。
(2)合理消费:依照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避免过度透支。
(3)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及时关注信用卡账单保障信用记录良好。
(1)主动沟通:在遇到还款困难时,应主动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2)申请分期还款:依据自身还款能力,申请分期还款,减轻还款压力。
(3)寻求法律援助:在协商无果时,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应对疑问。
(1)不虚构事实:在采用信用卡期间,不虚构事实,不隐瞒真相。
(2)不恶意透支:合理采用信用卡避免恶意透支。
(3)不参与信用卡诈骗活动:自觉 信用卡诈骗行为,不参与任何信用卡诈骗活动。
以2023年4月19日的案例为例某持卡人因欠信用卡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逾期3个月以上,银行两次未还,被银行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在起诉前,该持卡人并未被列入失信被实人名单。最,法院判决该持卡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依法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前一般不会被列入失信被实人名单。为了避免这类情况,持卡人应诚信利用信用卡,遵守法律法规,遇到还款困难时,积极与银行协商,寻求法律援助。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全文约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