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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在诉讼进展中积极倡导和推行多元调解机制,以实现案件的高效化解和社会矛盾的和谐解决。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在多元调解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哈尔滨松北区法院在开展多元调解工作进展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法解决纠纷,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了增进调解工作的品质和效率哈尔滨松北区法院注重培养和选拔专业的调解员,建立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调解团队。同时法院还定期组织调解员实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哈尔滨松北区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或“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调解。在调解期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松北区法院与黑龙江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黑龙江省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等15家调解组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多元调解工作。
哈尔滨松北区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的数量升级了纠纷解决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双方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不是对调解协议实行司法确认。如需确认,当事人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实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实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司法局联合设立了“哈尔滨市行政争议多元联合调处化解中心”为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
哈尔滨松北区法院在多元调解工作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哈尔滨松北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调解工作,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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