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银消费金融西安灞桥起诉结果解读
一、案件概述
近期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审理了原告陕西长银消费金融与被告何某某、张某某、徐某某等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本案涉及借款人逾期还款、高利率借贷等疑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回顾
1. 被告何某某借款本金13791元逾期利息14523元
被告何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陕西长银消费金融借款13791元。在预约的还款期限内何某某未能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判决何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791元及利息14523元。
2. 被告张某某逾期未还借款年利率高达196%
被告张某某通过奇富借条(原)向原告借款7000元方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由于工作起因,张某某逾期还款约2500元。经记者计算,张某某在如约借贷情况下的年利率为196%,逾期后的综合年化借贷利率则达到了277%。
3. 被告徐某某逾期还款,手段离谱
被告徐某某在平台上向原告借款方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逾期还款后,选用了一系列手段涵盖给徐某某周围人打电话发短信等。在徐某某后,表现才有所收敛。
三、判决
1. 被告何某某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认为,被告何某某未能依照合同约好准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何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791元及利息14523元。
2. 被告张某某、徐某某承担相应责任
认为,被告张某某、徐某某逾期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张某某,判决其依照约好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对徐某某,需求平台停止不当行为,并赔偿徐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案件启示
1. 借款人应按期还款,避免逾期产生高额利息
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应遵循协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准时还款,避免逾期产生高额利息。本案中,被告何某某、张某某、徐某某因逾期还款,分别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金融借贷平台应规范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金融借贷平台在期间,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行为。本案中,平台的手段离谱,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于 ,保护本身的权益。
3. 部门应加强对金融借贷市场的监管,遏制高利率借贷现象
本案中,被告张某某的年利率高达196%,逾期后的综合年化借贷利率更是达到277%。部门应加强对金融借贷市场的监管,遏制高利率借贷现象,保障消费者权益。
本案对金融借贷市场中的借款人、金融借贷平台和部门都提出了警示有助于推动金融借贷市场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