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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3企业环境违法被挂牌督办 丛林集团被点名

发布:2013-11-5 9:31:44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山东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被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今天(4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第3季度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并对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全社会环保意识逐步强化、环境需求逐渐提高,但与此相对应,环保部门在具体执法、检查中的弱势凸显。在此次通报的13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中,有多家企业出现“拒绝环保执法检查”、“拒绝履行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整改的处理决定,违法擅自恢复生产”、“擅自改动在线监测数据”等问题。

  其中,淄博市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枣庄市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公司均拒绝环保执法检查。省环保厅责令其在11月15日前作出书面检查并报送省环保厅;责令所在市环保局于11月30日前对企业进行重点环境监察,对环境监察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环境监察情况报省环保厅,并分别于12月10日、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

  与众多小企业“偷偷摸摸”违法的行为不同,在拒绝履行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整改处理决定的企业中,也有大企业的身影:

  山东丛林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未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完成村庄搬迁工作,拒绝履行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停止试生产的处理决定,擅自进行试生产;

  东营市昱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污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拒绝履行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整改的处理决定,违法擅自恢复生产;

  聊城市鑫能钢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拒绝履行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整改的处理决定,擅自违法生产。

  现已责令以上3家企业立即停止试生产、生产,于11月15日前作出书面检查并报送省环保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验收,不得擅自恢复试生产、生产;未按要求停产整改的,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线监测是环保日常监察的重要手段。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烟台市华力热电供应有限公司、临沂市蒙阴县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均被发现存在擅自改动在线监测数据,其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数据,现场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差异较大,实际超标严重。均已责成所在市环保局依法立案处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11月15日前完成调查处理,查清超标排污和在线监测数据问题和原因,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省环保厅;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改。

  此次专项行动以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累计检查水质反弹的河流断面24个、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问题10个、省控重点企业138家,涉危险废物企业147家、城市污水处理厂24家、重点工业园区6家、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52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减排项目33个、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重点企业3家、信访投诉及舆情反映的重点案件64件。除以上7家企业外,还有6家企业因超标排污等被挂牌督办。(王亚楠 王敏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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