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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严控建设用地 闲置满两年收回使用权

发布:2013-11-10 10:39:02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山东将严控建设用地 闲置满两年收回使用权山东将严控建设用地 闲置满两年收回使用权

  齐鲁网 11月9日 讯 (记者 山东台 王镇富 王新立 王玉栋 东营台 大孟 烟台台 奎宁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日前决定,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今后,山东将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的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大幅提高投资最低限额标准、新增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和工业项目容积率标准。要求省内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将不再单独供地;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高度一般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同时,实施更严格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对产出效益、节地水平等要求更严。因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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