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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局推行20条具体举措简化办税流程

发布:2013-11-16 17:29:11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日前,东方的章丘市地税局在纳税企业不熟悉政策的情况下,主动找到济南和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减免了3万元税款,让企业备感欣喜。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今年8月,东方的省地税局联合省中小企业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可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减免税备案,直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收营业税。目前全省地税系统都在加强宣传,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地税局坚持“听实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出实招”,切实改进服务措施;“求实效”,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拓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空间,积极助推企业发展。

  针对基层和纳税人反映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地税局全面梳理了税收优惠政策,并下放了一批审批权限。除上述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外,还免收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每年减负约7000万元;取消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将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地税部门等。

  为简化办税程序、提高纳税服务,省地税局对济南、青岛市局征求到的纳税人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两个市局改进纳税服务的好办法,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质效的若干意见》,涵盖了推行自助办税终端、建设E票通发票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免填单”服务、推行同城通办服务、扩大网上报税等20条具体措施,已于9月30日在全省推行。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基层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军说,省地税局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助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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