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新闻频道 > 社会看点

北京摔婴案犯仍不认罪:我自己也接受不了这结局

发布:2013-11-20 8:22:14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央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 (记者 孙莹)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北京大兴“摔童案”二审昨天(19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那个因为生活中琐事引发的悲剧再一次回到公众视野。今年7月23日晚,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科技路公交车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女士发生争执,韩磊对李女士进行殴打,后将她两岁十个月的女儿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孩子被摔得颅骨崩裂,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一个无辜的小生命猝然遭到戕害,触发了公众对施暴者的愤怒,而韩磊开庭前求死,庭审中又否认杀人故意,使得公众对此案罪与罚的认定更加关注。北京一中院9月25日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当天,韩磊提出上诉,理由是自己没有杀人故意。二审开庭,公诉方、韩磊及其辩护人均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这些证据对此案终审结果有何意义?

  审判长:提上诉人韩磊,原审被告人李明到庭。

  审判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2013年11月19日上午9点半,韩磊被带进北京高法的第六法庭,无疑,他希望通过上诉能改变死刑的结果。

  审判长:上诉人韩磊,陈述你的上诉理由。

  韩磊:事情是因纠纷引起,我当时根本没有杀人动机。

  审判长:你的上诉理由主要是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动机。现在进行二审,审查重点是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讯问、询问都围绕重点,对一审已经判定,双方没有异议的事实进行简化,首先由上诉人韩磊的辩护人就原判认定的事实发问。

  无论是辩护人询问,还是检察员讯问,韩磊始终强调案发当时不知道小车里是个幼儿,他只是想摔车子泄愤。并提出新证据证明他是在案发后,回到住处,接到朋友的电话,才知道自己当时摔的是个孩子。

  辩护人将监控录像绘制成图像向法庭出示,并按时间节点以文字形式进行分解说明,证明韩磊摔孩子是在一秒内完成的,速度非常快,不容改变固定的错误认识。

  辩护人:抓起一个婴儿,带倒小推车,把手举到头顶把孩子摔出去,不到一秒发生了一系列的动作,我们就想说韩磊辩解是没有看清楚发生误判,我们是从时间角度来分析。

  审判长:检察员对此新证据有没有意见?

  检察员:有。检察员当庭播放的是由公安机关依法调取并随案移送的监控录像,可以清晰看出李明驾驶的车右前方婴儿车内是一个婴儿的轮廓,所以韩磊辩解车内是物品不是孩子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辩论阶段,辩护人详细阐述对韩磊主观判断的分析。

  辩护人:一审法院是这样的意思,就是你举过头顶的时候就应该认识到那是一个孩子了,就应该住手了,但我们说这其实是用分析慢镜头的方式来分析当事人在特定时点上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行为,在举起摔砸对象之前的50秒的时间里,一直到韩磊奔向小推车,他始终都是将小推车中的孩子误认为是物品,因而在瞬间就决定去摔砸这个车泄他的愤,其错误认识在当时是固定的。

  检察员强调,案发是在夏天,当时被害女童穿的是短袖、短裤,韩磊面对面抓起孩子,是有身体接触的,应该能感受到那是一个99公分的幼儿,并不是韩磊声称的物品。

  检察员:辩护人所提到的韩磊的动作猛烈、迅疾,我们认为更体现了韩磊犯罪手段的残忍,体现了他主观恶性之深,人身危险性之大,我们认为不能因为案发时间短,就否认韩磊故意杀人的主观心态。

  辩护人提交法庭在案发现场周围拍摄的三十多张照片以及多个视频,证明生活中确实有人用类似于案发现场的小车购物,运输货物,韩磊误判是有可能的。不能以公众对购物车和婴儿车区别的普遍认知来判断此案。

  辩护人:韩磊想表达的购物用的车就是指这种小推车,但一审判决说超市里的这种购物车和婴儿车从外观上是有显著差别的,这里面概念上双方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

  审判长:检察员对辩护人的证据有没有意见?

  检察员:有。众所周知,婴儿车的功能主要是用来承载儿童,辩护人出示照片与视频资料不能改变婴儿车的基本功能,也不能否定案发被害人孙某某当时处在婴儿车的事实。也不能因为生活中少数临时改变婴儿车用途的而混淆否定了韩磊实施了摔死女童的客观的犯罪行为。

  针对韩磊所说因为抢救不及时也会导致婴儿死亡,检察员提交证据证明,旧宫医院接诊后即刻用救护车将孩子送到天坛医院,当时孩子昏迷,但有心跳和呼吸,抢救是及时的。检察员向法庭提交的新证据还有在韩磊上诉后,于10月24日制作的两份目击证人证言。证明在韩磊摔孩子的瞬间,证人听到他说“什么孩子不孩子的”。

  韩磊对此证言并不认可,始终强调自己没有杀人动机,甚至请求法庭对他测谎。

  韩磊:我自己凭良心来说,我当时确实不知道车里是孩子,我没有产生杀人的故意,但是我造成的这个结局太惨烈了,我自己也接受不了,我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悲剧是根本无法弥补的,我自己良心受到的谴责非常大,所以我一再通过律师跟我家里人说,无论怎样一定要积极赔偿受害人。

  直到被带出法庭,韩磊还嘱咐旁听席上他的亲友一定给被害人赔偿。但是,在一审宣判前,被害女童的父母申请撤回对韩磊的273万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这意味着韩磊极有可能丧失了赔偿求得谅解的机会。

  此案终审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大兴摔童案二审开庭 韩磊庭审中否认故意杀人_fin)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推广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新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冠县信息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新闻文章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及时修正。

Copyright © 2003-2009 Guanxian.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