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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重污染天应急预案:极重污染限行停课停工

发布:2013-11-20 17:23:06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本报济南11月19日讯(记者 廖雯颖) 19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济南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测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个等级。

  连续三天重污染

  城区禁行渣土车

  当空气质量预测连续三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时,发布黄色预警(III级),启动III级响应。III级响应时,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将实施限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环节。

  严重污染天

  所有工地停工

  当空气质量预测连续三天(含)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II级),启动II级响应,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暂停所有建筑(室外作业)、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当空气质量预测一天(含)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I级),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时,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延长营运时间信息;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办公室设五个小组

  保障应急工作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负责指挥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疗防护组、专家咨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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