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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出台意见 拖欠农民工工钱将在微博曝光

发布:2013-12-19 13:30:35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年末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时段。记者近日获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18条内容从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法制宣传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劳务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建筑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等直接影响农民工生计的案件妥善处理。

  济南市两级法院对涉农民工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农民工诉讼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民工案件,做到及时审查、及时受理。推行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公休日立案等制度,方便农民工起诉。立案后,及时送达并排期开庭,确保案件处理不拖拉、不延时。

  申请执行人是农民工并确有经济困难,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通过执行救助基金等方式予以必要的救助。对于涉农民工诉讼案件,法院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切实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农民工当事人的诉累。

  法院对涉农民工执行案件将依法尽快执结,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通过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微博直播等方式,扩大案件的宣传和教育效果,对拖欠农民工工钱的“老赖”将微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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