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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民政事业跨越发展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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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部门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核心,突出养老、社会救助及优抚安置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推动了各项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敬老院管理日益规范。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加强敬老院管理和服务,在全市率先建立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在院民居室中增设卫浴间,老人用餐更加多样化,各项文体活动实现经常化,健康查体形成制度化,敬老院五保老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老年公寓2所、床位240张,日间照料中心4所,农村幸福院3处。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今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0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780元。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齐全规范的低保档案;强化公示环节监督,设立县乡两级监督电话;集中清查处理“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新申请城市低保的190户困难家庭的家庭财产信息实地核对。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筛选困难家庭2889户,明确科级干部和党员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切实为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认真做好各类优抚资金发放工作,按照每人8783元的标准,及时兑现义务兵优待金;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在市和平医院、县中心医院实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集中利用20天时间,在中心医院为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健康查体。做好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为2012年度退役的城镇士兵发放自主就业金400余万元;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活动,为249名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做好双拥创城工作,开展“双拥活动月”活动,积极营造热爱军队、尊重军人、关注军烈家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公共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在全市率先免除婚姻登记工本费,婚姻登记实现“零收费”;积极推行微笑服务,相继开展电话及网上预约登记业务,实行无假日登记。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在全省率先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加强救助管理站工作,建立全市第一家县级救助管理站,今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0人次;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服务管理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救助服务。

(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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