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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大女婴医院洗澡被烫伤 目前其伤势稳定

发布:2013-12-22 12:05:29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女婴医院洗澡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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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聂辉)本月8日,在航天总医院妇产科,一名刚出生两天的女婴在医院内洗澡时腹部和大腿被烫伤,目前女婴伤势稳定。医院向家属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承认此事属医院责任,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女婴母亲单女士称,这几天将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请书要求调解。

  单女士介绍,本月6日,女儿剖腹产出生,之后在医院接受护理,护士每天给孩子洗澡。8日上午早8点,孩子的奶奶将孩子送往护理室,由护士给洗澡。“正常的话,孩子洗澡20分钟就可以结束,当天一直拖了一个半小时”。当天上午9点半,妇产科副主任到病房内通知单女士,称孩子洗澡时被烫伤。“我就跑进护理室,孩子已经从澡盆中抱出了,身上被烫得通红,下腹部和大腿内侧起了很多水疱,孩子一直哇哇哭”。

  本月18日,记者在医院见到单女士女儿,小家伙躺在保温箱中,被烫伤处大部分已消肿,但左腿内侧尚有两个水疱。据单女士介绍,事发后,护士每天为孩子换药三次,目前孩子伤情已基本稳定。单女士担心,孩子刚出生两天,皮肤还处于生长期,烫伤后会留下后遗症。此外,女儿下腹部被烫伤,单女士担心会对孩子以后生活造成影响。

  事发后,医院向家属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和一份处理意见。单女士向记者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医院称婴儿下腹部、会阴部、双侧大腿内侧及左侧腰部皮肤发红,表皮无脱落。女婴大腿处内侧和下腹部近腹股沟处可见多个水疱,最大约1×2.5厘米。经诊断,女婴皮肤发红处烫伤程度为1度,水疱处烫伤程度为浅2度。医院承认此次事件属医院责任,建议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结果医院承担赔偿。处理意见显示,医院称此事会影响对护理部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当月奖金考核,当班护士停薪一个月,同时待岗培训3个月,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考核资格。

  昨天下午,单女士将医疗纠纷调解患方申请书传真给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就此事提出调解要求。单女士称,此事对孩子和父母的伤害很大,她要求医院承担女婴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并称如果烫伤影响孩子以后的生活,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

  就单女士诉求,记者多次联系医院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尚无法得知医院如何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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