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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患癌小伙留遗言:捐献所有器官让他人活下去

发布:2014-1-28 9:15:39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龙德志躺在病床上。

  “如果我死了,你们不要悲伤,把我的遗体和器官捐出去,就当我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对父母说出这番话时,26岁的龙德志已在病床上躺了近4个月。

  如果没有被诊断出贲门癌晚期,龙德志应该还在广安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但现在,他躺在病床上,向父母诉说自己的最后一个愿望。

  “我们会尊重儿子的决定,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不会放弃治疗的。”1月23日,说起儿子的病情,母亲刘燕萍一度哽咽。

  带儿子回家吧,这病看不好了

  连龙德志自己也没想到,年纪轻轻的他,竟然把会与贲门癌沾上边,被检查出来时已是晚期。这让他对生命似乎有些绝望。

  2013年5月份,最初感到频繁胃痛的时候,龙德志还在广安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他也曾先后到省内多家医院检查,但得到的结论都与癌症无关,普遍被认为是胃病。此后的日子,胃药是龙德志平时上班的随身必备药品。

  “就是为了我们,他才放弃去大城市工作的机会。”龙先贵说,儿子2011年大学毕业后,曾有机会到大城市工作,但想到离家近方便照顾父母,他最终选择了留在广安工作。

  但天不遂人愿。还未等到更好地照顾父母时,龙德志已躺在病床上,需要天天接受父母的照顾,而且或许已经进入生命倒计时。2013年11月,因为确实胃痛得厉害,龙德志到重庆一家大医院检查,这次被医生告知是贲门癌晚期。

  “当时一下子就懵了,怎么可能?他还这么年轻。”说到此处,50岁的龙先贵开始眼中泛泪。作为家中独子,龙德志并无其他兄弟姐妹。在重庆医院接受一段时间治疗后,医生还是劝龙先贵带儿子回家,因为“这病确实看不好了”。

  如果“我”死了,就把器官捐出

  本月初的一个夜晚,龙德志又迎来一个疼痛难忍的夜晚,和以往的招数一样,一旁的父母开始陪儿子说话,希望以此来缓解他身上的疼痛。

  不过,这一次,龙德志没像过去一样,和父母聊家常。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走了,就把我全部能用的器官捐献出去,让其他人活下去,你们就当我也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当晚,龙德志开始向父母交代后事,因担心父母到时反悔,龙德志还特意打电话给表哥刘兴星,希望他能帮忙劝说父母。刘兴星是成都某大学老师,他的话在家族中比较有份量。

  “农村是有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说法,但如果真到那一天,我们又怎么可能不满足儿子生前的愿望。”1月23日,在广安市人民医院肿瘤科4楼过道上,母亲刘燕萍哽咽着说,但现在肯定不会放弃对儿子的治疗,并希望能有大医院能接纳儿子,帮其延续生命。

  23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广安市人民医院见到龙德志时,他看上去有些虚弱,但还是比较乐观。

  “死了就死了,只希望到时候能把我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比如说眼角膜,可以让其他人帮我看这个世界……病变组织也捐出去做医学上的研究,希望今后不会再有人因为这个病而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龙德志平静地说。

  龙德志的主治医生汪建说,医院现在对他的病情也束手无策,目前只能给他一些止痛的药物进行保守治疗,并建议其尽快到大医院接受救治,也许还会有一线机会。

  其实,在住进广安市人民医院肿瘤科之前,龙先贵也曾尝试帮儿子联系过成都一家大医院。不过,直到昨天,他们仍没有接到对方的入院通知。

  红十字会:恶性肿瘤患者不能捐

  近日,西安户县一31岁男子刘文涛因患多发性淋巴瘤,欲求捐献器官换得生前治疗。但因肿瘤患者脏器不能捐献,被告知只能捐献自己的遗体。

  记者在陕西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办公室了解到,刘文涛患有多发性淋巴瘤,属于恶性肿瘤,不属于人体器官捐献范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器官供体基本要求为,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无艾滋病;其他传染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挽救生命,在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后亦可考虑;无严重的全身感染;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因为器官是要给其他人移植的,所以要求比较严格,遗体捐献就没有此类要求。”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超 摄影报道

  原标题:26岁小伙患癌 希望捐献所有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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