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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重回监狱放火烧公交:怀念其管喝管住

发布:2014-2-10 8:46:19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为再次回到监狱,前科累累的王某在公交车上纵火,幸而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今天上午丰台检察院通报称,丰台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2013年8月21日6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公交车上放火烧司机座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王某抓获。

  案件移送至丰台检察院后,检察官在讯问时发现,王某希望尽快将自己判刑入狱。这种反常的态度,让检察官对王某的作案动机产生了疑惑。

  经过多次讯问,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原来他放火竟然是为了进监狱。

  经查,年近花甲的王某前科累累,1975年因故意伤害被劳动教养;1979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984年因犯惯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4年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9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6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4日;2011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013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4日。

  2013年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没有固定住所的王某一直住在一家医院的门诊大厅,以卖号为生,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说他十分怀念监狱里管吃管喝管住的日子,于是便想到烧公交车进监狱的办法。

(原标题:放火烧公交车 只为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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