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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外租农田搞养殖:挖出2吨疑似乌木后反悔

发布:2014-2-12 19:40:32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挖掘机旁堆着挖出的“乌木”。 农田已被挖烂。 挖出的疑似“乌木”。

  长宁桃坪乡政府介入调查,村民愿上交“乌木”

  2013年底,宜宾市长宁县桃坪乡联盟村四组的魏大才和魏大友,在亲戚陈某的要求下,将4亩农田租用给陈某挖鱼塘搞养殖。陈某在付了4000元现金给两人后,要求两人无权干涉其经营活动,包括该土地下的埋藏物等。2013年底,挖出了2吨左右的“乌木”,正要运走被村民当场拦下。

  时至今日仍留下疑云。“乌木”归谁所有?陈某等是否有相关手续?受损的农田何时恢复?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现场:挖掘机出动两堆“乌木”堆在路边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驱车几小时,沿着陡峭的盘山公路,来到联盟村四组挖出“乌木”的海子田(小地名)。

  走到联盟村四组一段水泥路的尽头,就能看到挖出“乌木”的海子田,海子田是蜀南竹海景区后山山脚下的一大块农田。来到山脚下,一辆挖掘机停放在一段毛公路上,挖掘机前后各堆放了一堆乌黑的木头。木头不长,大多是靠近树根的部分,上面沾满了污泥。

  继续往上走几十米,就到了挖出“乌木”的海子田,海子田至水泥公路一段已被挖掘机碾压出深沟,海子田周围堆满了污泥,两侧各有一个沟壑,中间积满了水。

  讲述:4000元租出4亩农田被挖7米深 损毁严重

  2013年12月,魏大友家中请客,亲戚陈某便谈起要租用魏大友和弟弟魏大才的4亩水田,没想到这一答应却引起了事端。

  “陈某和另外一人卢某,与我们俩签订了一个协议,租用我们水田共4亩,并说挖出的东西全部归他们。同时,付了租金4000元,我的面积要宽半亩,得了2400元,弟弟得了1600元。”魏大友说,当时考虑是亲戚,就答应了陈某,他还承诺,如果发生其它事情,全部由他们负责。

  魏大友介绍,因为挖掘机要从其他村民的水田里过,陈某另外给了500元过路费给弟弟魏大才,让其付给村民。魏大友表示,后悔答应把水田租用给陈某,陈某也未告诉他有外地人参与,现在出了事找人也找不到,同时,他也是一名受害者,陈某开始承诺挖深两米,现在竟挖了7米左右,农田损毁严重,希望陈某和其他参与人员尽快恢复村民的农田。

  疑云重重

  挖掘是否合法?当地称挖掘行为非法

  从村民制止运走“乌木”直到今天,村民仍有很多疑问。挖掘方是否具有合法的手续?

  桃坪乡联盟社区四组组长魏登海说,他没有接到过任何人的通知,有人要在这里作业,直到接到村民反映,他才得知。

  魏登海称,村民拦下施工方的挖掘机后,一下子来了好几辆小轿车,每辆车上都坐了几名年轻男子,一辆车上的男子还拿出了马刀,听见村民报警后,那辆车就赶紧离开了。

  “接到有人挖掘‘乌木',并与村民起冲突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处置,了解了实际情况,并上报了上级部门。”桃坪乡党委书记李官奎说,他们赶到现场后,发现对方并无任何手续,且行为非法,便立即制止对方继续作业,并做好村民的工作。

  同时,当地还召集相关部门,对联盟村挖出“乌木”事件,进行专题研究,并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乌木”归谁?

  村民 希望施工方赔偿损失愿将乌木交给政府

  “大概是12月中旬左右,那天我正在弄柴火,魏大友兄弟俩找到我说,他们要把水田承包出去搞养殖,可能要从我的水田过一下,并给了200元的过路费,当时我认为过就过嘛,都是邻居,又不影响什么,没什么关系。”村民袁家贵说,没想到过了几天,看见我家水田损坏严重。

  村民冯贤珍介绍,她没有拿到过钱,但水田也被挖掘机损坏了,还从她的田里挖出了木头。2013年12月28日,有村民告诉冯贤珍,她的水田被破坏严重。冯贤珍赶紧去查看了自己的水田,并与村民拦下了挖掘机,并让对方出示相关手续未果,一名陌生男子还用语言威胁她。

  水田受损村民表示,愿意把木头交给政府,但春耕临近,希望施工方尽快复垦,且赔偿经济损失。

  政府 乌木属国家资源指定当地村民看守

  昨日,记者从长宁县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该案调查进度已过半。

  李官奎介绍,根据相关法律,疑似乌木属国家资源。村民农田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情绪激动,不让任何人运走木头,政府只好指定当地村民进行看守。

  同时,李官奎表示,联盟村挖出的木头是否为乌木,还需要进一步鉴定,待事情妥善处理后,将妥善保管挖出的木头,并请示邀请专家鉴定和勘测地形,还可将挖出的“乌木”打造成新的景点。

  “接到消息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携带专业设备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二次调查取证,得出了破坏农田详细的相关数据。”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彬说,以破坏耕地现状进行了查处,并对组织者进行了调查。

  受损农田何时恢复?

  如找不到外地参与者当地政府将垫资复垦

  目前,当地国土部门已核实的违法当事人有两人,近日将通知二人座谈,责令二人抢在春耕前将破坏农田复垦,并继续调查其他外地参与者。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光强介绍,他们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在保证农民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既不伤害农民的利益,尽快恢复垦,并追究违法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官奎称,目前他们正配合县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并制定预案,如果春耕前还未找到外地参与者,当地政府将垫资复垦,保证村民正常生产。

  另一面

  违法当事人专门从事寻找乌木

  陈某和卢某为何在海子田挖出了木头?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对两人的调查笔录中获悉了部分信息。

  陈某在调查笔录中称,乐山的卢某是专门从事寻找乌木的,是经他把卢某介绍给魏大友兄弟二人,但那份协议和现场的作业情况,他根本不知情。

  卢某在调查笔录中称,他是受陈某邀请,到联盟村搞养殖,在挖鱼塘的过程中,挖出了木头。

  据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专业寻找乌木人员,早期用相关勘测和定位等设备,能大致判断有无乌木。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相关链接

  彭州天价乌木案

  2012年2月,四川彭州通济镇农民吴高亮无意中在自家承包地里,挖出了7根乌木,据专家鉴定,仅木材价值就在500万至700万之间,而7月初,彭州市国资委对外宣布,乌木归国家所有,对发现者吴高亮奖励7万元,因为不满这个结果,吴高亮一纸诉状将彭州国资委告上法庭。彭州乌木案经过公开审理以及媒体的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围绕着乌木的归属权展开了激烈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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