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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老板编虚假恐怖信息陷害竞争对手被批捕

发布:2014-2-28 16:57:06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法制晚报讯(记者 梅双) 徐立原本和小舅子孙某合伙做歌厅生意,因性格不合最终散伙。之后,徐立又开了一家歌厅,先前的歌厅则由孙某继续经营。

  徐立的歌厅生意一直不好,而孙某的歌厅重新装修后生意红火。徐立心生妒忌,就想给小舅子经营的歌厅找点儿事,影响他的生意。

  徐立在路边的报刊亭买了张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卡,之后便开始陆续向有关部门报假警,举报孙某的歌厅。接连几天都没有被发现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从一开始举报歌厅消防器材不合格,到向公安部门举报有人在歌厅卖淫嫖娼和吸毒,再到谎称歌厅着火,导致消防部门出动5辆消防车赶赴现场。

  一天,徐立在路边的报亭又购买了一张手机卡,拨打110报警,称孙某开的歌厅内有炸弹,并指出炸弹就在垃圾桶的边上。为逃避追查,他将手机卡掰坏悄悄扔在了路边。

  大兴分局接警后,迅速出警,经过排查,未发现任何可疑物品。警报解除后,晚上11点多歌厅才恢复营业。徐立的一个假警电话给孙某的歌厅造成经济损失10多万元。

  近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卢瑞娟表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嫌疑人徐立无中生有毫无根据地凭空捏造不存在的恐怖信息,对歌厅的正常营业秩序和群众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使得公安机关向虚假险情投入大量警力、物力,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徐立的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记者 梅双

(原标题:陷害竞争对手 末了“烧”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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