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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创建国家卫生城 3月底前餐饮场所禁烟

发布:2014-3-15 10:49:48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济南创建国家卫生城 3月月底前餐饮场所将禁烟

  昨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该局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本月月底前,济南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要达到有禁烟标识,且未见吸烟人员。除此之外,对小餐饮、流动摊贩的整治管理也成了创卫期间的重中之重。

  按照市食药监局的部署,2014年3月底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持有效证照,环境整洁卫生,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规范管理,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苍蝇老鼠,有禁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95%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

  对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给发放许可证;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但能保证基本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摊点、50平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和小食品店等,发放登记证,并对小餐饮店进行量化分级; 个别不能保障基本食品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记者了解到,创卫期间,市食药监局的总体任务包括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食品摊点、工地食堂、小饭桌、小餐饮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 农贸市场内豆制品、熟食类、腌腊制品、清真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其他前置许可;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剂现象等。

  在提到解决一直以来让相关管理部门头疼的小餐饮、流动摊贩等问题时,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孙法星表示,会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对小餐饮的整治没有捷径可走,只有不断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孙法星说道。(李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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