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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女子称为77岁干爹生下龙凤胎骗走30万

发布:2014-3-22 20:14:34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南国都市报3月21日讯(记者 何慧蓉 通讯员 吴淑骁 陈元宁)住在海口的退休老人陈鹏(化名)一直遗憾没能有个儿子。而他没想到的是,他之前认的“干女儿”、后来的情人陈某某,会以“莫须有”的龙凤胎名义骗走他31.7万元积蓄。

  70多岁退休老人陷“父女恋”5旬“干女儿”答应为其生子

  陈鹏是2007年底在海口公园跳舞时认识陈某某的。当时陈鹏74岁。陈某某49岁,来自西安。两人来往愈发密切,陈鹏认下陈某某为干女儿。2008年元宵节,两人发生性关系。随后,陈鹏租房给陈某某住,还会不定期给其一两百元的生活费。

  交往中,陈某某发现陈鹏家境殷实,但一直遗憾没有个儿子。因爱赌博欠下不少高利贷的她便动起了心思。她对陈鹏说,自己可以帮他生个儿子。

  2010年,52岁的陈某某问陈鹏要了1万元。她说她怀孕了,但是个女儿,要去堕胎。因为陈某某体型较胖,难分辨其是否怀孕,而瞒着家人跟陈某某交往的陈鹏更是没有任何怀疑。

  用莫须有的“龙凤胎”她3年骗了“干爹”31.7万

  2010年8月份左右,52岁的陈某某又“怀孕”了。这次,她告诉陈鹏自己怀的是龙凤胎,要8万元放高利贷,以利息养孩子。陈鹏马上给她转去8万元。担心假怀孕的事被陈鹏发现,陈某某说,海口生活圈子小,陈鹏又是有家的人,让人知道不好。于是她跑到五指山市“待产”,到上海生子。随后,她以生孩子子宫大出血,需要手术费、营养费等为由骗了陈鹏13万元。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陈某某对陈鹏说因自己没有养育能力,便把刚出生的龙凤胎送给别人了。如果想要回儿子,陈鹏必须支付“养父”8万元的养育费。至此,陈鹏的钱已被骗得差不多了,但陈鹏还是想办法给了2万元。

  而后,陈某某又以孩子要回来了,但需要在上海上户口,再次向陈鹏要2万元。至案发前,陈某某又陆陆续续以孩子生活费、生病住院费用、小孩打伤邻家小孩要支付医药费等理由,骗取陈鹏5.7万元。

  2013年5月,因陈鹏家里有事急需用钱,家人才知晓了陈鹏包养“干女儿”一事。在家人的追问下,陈鹏承认从未与“龙凤胎”相见。已经80岁的陈鹏终于认清交往了5年的“干女儿”是个骗子。

  日前,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原标题:52岁“干女儿”谎称为77岁“干爹”生下龙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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