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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联合发文: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发布:2014-4-17 9:54:00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2006年2月17日,北京一药品超市正式营业,其中仅0.1元一支的开塞露开业不到半小时就被抢购一空。资料图片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昨日联合发文,宣布建立我国常用低价药生产及供应保障机制,避免出现低价药“中标死”,廉价基本药物短缺,患者无药可用或只能选择高价药的困境。

  这份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制定我国常用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让低价药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日均费用标准是指患者每天规范服用某种药品的平均花费。“比如说片剂一天三次、一次两片,一天就是六片。按照政府确定的最小包装零售价格折合每片药的价格,比如每片两毛钱,一天六片就是1.2元”,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介绍,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目前还在与相关部门研究测算中,有望在今年上半年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各地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测算的我国常用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是3元左右,但还有待最后研究确定。今后,折合日均费用低于国家公布的日均费用标准的药品,均将纳入常用低价药品清单。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明确,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目前,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治疗麻风和疱疹样皮炎的氨苯砜等七种短缺低价药纳入首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拟于6月底前启动生产工作。

  此外,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等部门还将开展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工信部牵头,在中央和地方两级,建立短缺药品的政府储备,防患于未然。

  ■ 释疑

  哪些低价药短缺断供?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一些常用的经典老药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部分药品短缺问题尤为突出,如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麻醉用药氯胺酮等,个别药品甚至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

  媒体多次报道一些经典老药难以买到甚至从市场上消失。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妥善解决。

  很多药物“短缺”是阶段性短缺,因此,相关部门会建立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从医疗机构、药店、患者互助组织等渠道,收集短缺药信息。

  ■ 个案

  甲亢“救命药”定点生产后满足需求

  甲亢是仅次于糖尿病的内分泌科第二大疾病,治疗甲亢的两种主要基本药物是甲巯咪唑片和丙硫氧嘧啶片。国产甲巯咪唑片因价格较低(之前每瓶100片仅售1-2元)是甲亢患者的首选,但该药品利润空间小,药企失去生产动力。

  从2012年底,甲巯咪唑片在全国范围内断货,不少患者被迫购买进口药替代,不过其价格在30元左右,是国产药价格的数十倍。

  2013年,经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协商,第一批1600万片、第二批6000万片甲巯咪唑片投放市场,按照各省份用药数量分配供应。但国产甲巯咪唑片供应紧张的情况仍未完全解决,甚至蔓延到了替代药品。

  今年1月底,国家开始对甲巯咪唑定点生产定向配送。北京燕京药业公司每月稳定生产甲巯咪唑(5mg)1亿片。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介绍,目前,甲巯咪唑生产、采购、配送、价格和结算工作已基本规范,满足了全国市场需求。将氨苯砜、去乙酰毛花苷、麦角新碱等其他6个短缺药品种的定点生产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计划今年6月底前启动短缺药品招标定点生产工作。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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