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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妻外遇欲当面对质 遭拒后绑架杀害小姨子

发布:2014-5-21 17:05:31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该男子二审被判死缓

  为见妻子杀妻妹,这样的血色悲剧因家庭矛盾引起:

  婚后两人感情不和陈丽离家出走

  怀疑妻子有婚外情,想当面对质,陈丽不同意

  为找到妻子,庞骗出陈丽的二妹陈玲,将其杀害

  庞以陈玲在他手上为由,逼陈丽出来见面,并将她捅伤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来自广西的陈丽(化名)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二妹无辜受累被杀的伤痛。陈丽与丈夫婚后不和,继而离家出走,一天,她与其他男人的亲密相片被丈夫发现,丈夫遂对她怀恨在心。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为了引她出来解释清楚,疯狂的丈夫竟然绑杀她的妹妹,后又将赶来的她捅伤。记者5月20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案发时居于顺德的广西籍行凶男子庞文华近日被省高院终审判处死缓。

  事件:

  为见妻子绑杀妻妹

  省高院查明,2009年,陈丽与生于1981年的庞文华“奉子成婚”。但是,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庞文华嫌陈丽“不工作又大手大脚花钱”并为此数落她,冲动的陈丽于是提出离婚。但是,庞文华不同意离婚,两人便经常争吵。

  2012年的一天,陈丽离开顺德回了老家广西,渐渐地不再联系庞文华。后来,她甚至还通过QQ告诉庞文华“死都不会回到他身边”。妻子的离家出走,让庞文华很生气。更让他暴怒的是,他竟然发现了她与其他男子的亲密照片。怀疑妻子有婚外情,庞文华想找到她当面对质让她解释清楚,但是,陈丽始终不愿与他见面。

  后来,庞文华便想到了一个办法,即将妻子的二妹陈玲(化名)骗过来,再用陈玲的手机QQ联系她。

  省高院查明,丈夫庞文华以帮忙带小孩为由,骗陈玲去到他位于顺德区勒流街道上涌锦华路的出租房。但是,陈玲去到出租屋后,便被庞文华用提前准备好的透明封口胶和黄绿色电线绑住了手脚。

  后来,由于陈玲不断反抗并呼救,庞文华恐罪行败露,便用手扼住陈玲的喉咙并捂住其口鼻,致其死亡。杀人后,庞文华依然持陈玲的手机并使用她的QQ号码冒充陈玲联络陈丽,见陈丽依然不同意见面,庞文华又以陈玲在他手上为由,逼陈丽出来见面,并用事前买好的刀将赶到的陈丽捅伤。

  判决:

  因感情问题杀人判死缓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庞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该院还判处庞文华向陈家人赔偿近23万元。

  但是,一审宣判之后,庞文华不服,他向广东省高院上诉提出,其遇到陈玲反抗时惊慌失措,六神无主,才下意识地用手扼住她的口鼻致其死亡;而在见到陈丽时,不堪陈丽恶言相向,才不堪耻辱丧失理智而捅刺她,其主观上不是故意杀人。他的辩护人则辩称,本案系典型的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案件,建议二审法院对庞文华从轻处理。

  近日,广东省高院维持了佛山中院对庞文华的定罪,仍认为庞文华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该院认为,庞文华因自己的婚姻、感情问题而杀害无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应处死刑;鉴于庞文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其亲属能够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被害人亲属对庞文华表示谅解,故对庞文华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鉴于此,该院终审判处庞文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疑妻外遇约未果 绑杀妻妹再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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