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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审计局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来源:冠县政务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本网讯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县审计局出台制定了《冠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基准》明确把审计行政处罚事项分为六大类,并把每类违法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同时针对每一档次具体违法情形,分别界定和细化了相应的处理处罚裁量标准。为审计机关行政处罚提供了统一、明确、规范的执法依据。
  《基准》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应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严禁出现处理处罚畸轻畸重,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督促审计人员公开透明执法,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点。
  该《基准》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基准》的施行不仅是审计局强基础、抓规范、建制度所取得的成效,更是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依法行政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必然要求,从而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司新艳  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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