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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裸官?中组部将重点清理5类裸官 外逃裸官名单曝光(名单)

发布:2014-7-15 18:22:01  来源:冠县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昨天,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再次明确提到“裸官”问题,称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

  记者了解到,“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

  继今年广东省启动裸官治理专项行动后,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视组指出存在裸官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向南都指出,裸官并非“广东特色”,在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省份、尤其是一些具有漂洋过海出国谋发展的“侨乡”,裸官人数比例往往比较大;与厅处级官员相比,基层裸官现象同样值得关注。新华社去年8月一项调查显示,出逃官员呈现出级别由高向低、部门由“热”向“冷”发展的特点,而在今年广东省裸官清理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针对裸官问题,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与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不同,后者只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表申报个人财产、配偶、子女等与“裸官”相关情况,并未明确要对裸官采取哪些措(本文来自:湖北招生考试网w ww.edu-h b.c om)施;而《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

  南都记者从组织系统了解到,“裸官”清理首先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推行,目前,一些省份组织系统已组织摸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以报告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管理办法》中,中央还重新厘清“裸官”概念。

  根据三年前的《暂行规定》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列为“裸官”范围。

  而在今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则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是不是裸官关键看配偶,对一个家庭来说,配偶既是经济利益共同体,法律关系、感情关系上也密不可分,配偶移居就应视作裸官,加强监管、不予任要职或排除出提拔序列。”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更为精准。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裸官治理范围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未限定职级。

  南都记者也从安徽、贵州、浙江、湖南、四川等10多个省份的组织系统了解到,今年4- 6月,当地也陆续在科级及以下干部(含)中启动裸官数量摸底。

  按照要求,凡是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工作人员,都需如实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各单位对情况审核把关后填写《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没有出现移居国(境)外的,也需要作零报告。各地摸底的内容除了是否有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还具体要求说明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以及移居时间、现居住城市和从事职业等。

  而据中央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透露:针对科级以下裸官的摸底、谈话、岗位调整等工作,将在摸清底数后,联合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开展。

  1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上列机关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

  2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人员岗位;

  3 涉及军事、外交、公安(本文来自:湖北招考网EDu-hb.com)、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工业、机要、组织人事等部门中的重要岗位;

  4 掌握国家安全事项,以及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监管等重大经济或科技安全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岗位;

  5 其他不适合由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的岗位。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裸官”的生存状况— 老婆定居国外了,儿子出国留学了,财产基本转移了只有完善财产登记、公布等监督机制,官才“裸”不起来未来是否会对“裸官”有更多制度性的约束,值得期待。

  “裸官”禁用— 中共中央最新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这句话成为了现实。新干部任用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条例用十三章七十一条的篇幅,为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与时俱进以及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都很强的"新蓝本",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条例最为吸引眼球也是最大新意便是,"裸官"赫然位 列不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对象的行列。”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说。

  她认为,对于“裸官”的限制,其实是对社会关注的回应,干部任用条例首次明确“裸官”不得提拔,有利于消除“裸官”现象。

  “裸官”:潜在“失踪者”

  老婆定居国外了,儿子出国留学了,财产基本转移了— 近年来,关于“裸体官员”的种种描述形象地勾勒出当下个别官员的生存状况,“裸官”成为反腐领域的一个热词。

  “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当年6月22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公布,即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7月3日,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经过网络发酵,这种说法被简称为“裸官”,并流行开来。

  在公众的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6年来,“裸官”这种属性已成为诸多贪腐案件的“标准配置”。

  虽然“裸官”未必都有问题,不“裸”的也不一定就是好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裸官”贪腐所承担的贪腐风险和成本,较之非“裸官”来说要小得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裸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官员的家属、子女出国,在国外消费的现实需求迫使他腐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后顾之忧,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看来,“裸官”一个可见的危害在于:由于“身在曹营心在汉”,“裸官”在决策过程中,不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是以个人利益为重,“瞎决策,乱决策,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公共建设的效率也会大幅下降”。

  王敬波认为,“裸官”最大的潜在危害是动摇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不仅国家在经济上会受到损失,在政治层面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新规:监管日趋严格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在新干部任用条例出台之前,中国对“裸官”监管已日趋严格,这首先体现在,“裸官”不能担任重要部门主要领导,“这是一个从上到下的共识”。其次,已经是主要领导的“裸官”,要求其让配偶和子女回国,如果未能兑现,则该领导便要调离原来职位。

  查阅资料,不难发现,虽然“裸官”概念出现不过数年,但中国对“裸官”的治理要早得多,对其防治甚至带有惩罚性的政策和规定也出台数部。在地方,针对“裸官”的政策也相应出台。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在反腐和司法协助上的进一步加强,也让“裸官”外逃空间逐渐压缩。2013年7月1日,监察部网站称,截至2013年5月,我国已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本文来自:湖北教育信息网edu-hb.com)助类条约,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此次在新干部任用条例中关于“裸官”的明确规定具有非常明显的针对性。“从这个角度看,禁止配偶或者子女移居海外的党政领导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首先是一个预防性措施,它可以防止一些贪官污吏将自己的配偶或者子女移居海外,大肆贪污受贿。”乔新生说,此次新干部任用条例的预防作用不容忽视。

  落实:报告个人事项

  1月15日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未来是否会对“裸官”有更多制度性的约束,值得期待。

  对于针对“裸官”的相关规定如何落到实处,王敬波表示:“以目前的反腐态势,亟须"裸官"官方概念、标准和惩处措施等法律层面规制的出炉。”

  李永忠则透露:“有关部门对"裸官"都会进行记录和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现在想跑出去很难了。各级组织部门和领导机关对官员"裸没裸"大体上都掌握了。”

  “信息公开是消灭"裸官"现象的一个最根本的办法,特别是官员的家庭信息公开。”竹立家也向记者表示,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正是反腐斗争的“国际惯例”。

  2013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这被视为中央查处“裸官”的重要一步。“只有完善官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登记、公布等监督机制,让官员没有脱壳机会,配偶及子女送不出去,资产无法转移,官才"裸"不起来。”竹立家说。

  王敬波坦言,“裸官”腐败是现在廉政建设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具体来说,申报缺乏实质性内容、谁是“裸官”不予公开、申报不实却处罚不明,令“治裸”制度还谈不上完善。

  对此,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日前就《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表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连续进行了三年。与以往相比,这次填报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本文来自:湖北招生www.edu-hb.com考试网)真实准确。”


  如果正经哥没猜错的话,现在有些官员肯定坐不住了,特别是那些底子不干净的裸官。对他们来说,如今国内形势艰难,妻儿还在国外翘首企盼,是时候外逃与家人团聚了。

  裸官外逃首先要有一个目的地,而不同级别的裸官会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个人喜好选择不同的外逃国家。综合各方的数据,正经哥发现以下三类国家或地区更受裸官青睐。

  虽然在任上的时候一些官员对西方国家颇有微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关键时刻把西方国家视作外逃时的第一避难圣地。从官方给出数据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现已成为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的主要外逃目的地,而裸官之所以选择西方国家也是基于多方考虑的。

  一方面,由于美国、加拿大等多数欧洲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这给跨国追捕造成现实障碍;另一方面,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容易接纳外来者,如加拿大,一旦夫妻中的一方入了加籍,另一方也很容易拿到该国绿卡。

  除这些原因外,正经哥觉得还因为裸官们在国内安逸惯了,让他们去条件艰苦的地方也呆不住,况且经过多年“积累”,他们的口袋肯定颇为厚实,而“腐朽”的资本主义国家能正好能满足他们挥霍的愿望。

  级别比较低、涉案金额比较小的贪官,首先会选择逃往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和俄罗斯等中国的周边国家外逃。这样,他们的逃亡和生活成本都不会太高。

  相比欧美国家裸官的生活,出逃中国周边国家的裸官生活就艰苦多了。因为中国与邻国在打击贪官外逃方面配合相当紧密,除了被抓可能,他们还经常被当地黑社会勒索。有些逃往周边国家的官员生活比在国内都惨,而最悲催的当数下面这位——

  郑治新,原在云南省孟连县地方税务局工作。在1999年8月至2000年12月期间,郑治新挪用公款67万元,后逃到了缅甸。一起外逃的还有她的丈夫李寿云。

  据媒体报道,外逃缅甸的郑治新完全不适应当地生活。因为害怕暴露身份,两人先是住在了山上,但由于上山时买的米发了霉,煮出来的饭根本就没法下咽。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李寿云下山去找点吃的。没想到李寿云下山后就迷失了方向,山上只剩下郑治新一人,她害怕野兽,只好住在树上。

  据郑治新后来回忆说:呆在树上的滋味不是外人能想像的。白天,她去找她的丈夫,只能在山上爬;天黑了,她又爬上树,疲劳的时候又怕睡着了会从树上掉下来,只好用绳子将自己拦腰绑在树上……

  最后走投无路的郑治新,拨通了妹妹电话。郑治新告诉妹妹说,她已经想通了,她想回来。在缅甸警方的配合下,在中国边防部门的帮助下,外逃的郑治新终于踏上了祖国的土地。

  对“有追求”的裸官来说,西方发达国家是他们的选择,可惜有时因为事发突然,裸官办不到直接去西方大国的证件,他们不得不从另外一些国家中转,而这些中转国成为跳板,一有机会他们便过渡到西方国家去。

  据报道,相当多的国内官员外逃时会通过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再逃到其它国家。而对一些运气不好的裸官来说,有时中转一次还不够。

  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据媒体报道,在几年前,杨秀珠就通过一些关系,秘密弄到了新加坡、美国和荷兰等国的护照。她给自己选定的第一站是新加坡。2004年4月28日,杨秀珠经新加坡转至美国。由于杨秀珠多年前就用大量赃款,在纽约购买了五处房产。逃到美国后,杨秀珠就在姐弟的庇佑下,在纽约做起了“包租婆”。

  然而由于一场官司,杨秀珠被纽约最高法院传唤,并有被遣送出境的风险。杨秀珠再次决定出逃。这次,她选择的国家是荷兰。2005年5月20日,杨秀珠在荷兰被捕。

  文章到这里,正经哥不禁想起一句歌词:命运总是颠簸流离,命运总是曲折离奇。这可能是裸官外逃处境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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