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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手机退换遭遇推诿 投诉应注意保留证据

发布:2014-8-14 16:10:47  来源:聊城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本报讯 最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热销,伴随而来对手机的投诉,尤其是网购投诉也迅速激增,几乎每周,各地消协都会接到有关手机质量的投诉。

  由此,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时尚消费者也在遭遇手机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的困扰,聊城市区消费者张晓(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的8月11日,习惯于网络购物的张晓,在网上某商城购买了一部手机。收货后,检查产品时,张晓发现手机屏幕有鼓起来的痕迹,并且伴有外侧漏光的现象。

  见此情况,张晓于第一时间和网站客服取得了联系,同时提出更换手机的要求。

  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之后,商城网站客服建议张晓,联系该品牌本地售后服务部门开具检测报告,然后再凭借检测报告办理退换货手续。

  接受客服的建议后,张晓先后就此问题,咨询了我市两家该品牌手机售后服务部,但双方均表示,手机尚未激活,所以无法开具检测报告,建议消费者直接找经销商更换。

  事实上,对此张晓有自己的想法和考虑——他担心激活手机后,会给退换货造成更大的不便,因此,并不愿意激活手机。

  不激活手机便不能开具检测报告,激活了又怕带来更大的麻烦,就这样,因为检测报告的问题,张晓的退换货要求陷入了两难境地。

  同时,也正因为如此,手机网络经销商和本地售后服务部门,自然也没有及时给他办理退换货手续。

  无奈之下,张晓只好求助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到张晓投诉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及时与网上商城进行了沟通,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该商城在交易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期为一年。在“三包”期限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

  由此,市消费者协会同时指出,作为销售方的网上商城,应当给消费者提供较为便捷的退换货方式和渠道。

  最终,该商城联系到张晓,并为其办理了相关换货手续,至此,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对此,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和商家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退换货时间、是否为正品、是否享有“三包”等。

  如果在产品送达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和商家进行及时沟通,并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和图片证据,这样才有据可依,“网上卖家有不少是销售的高仿品,这种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商品,是无法享受‘三包’的,如果卖家承诺‘三包’,就要保留聊天记录,这样才能成功维权。”

(记 者 赵艳君 通讯员 李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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