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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学校餐厅收归“公有”

发布:2014-10-7 19:00:40  来源:冠县政务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本报讯  近日,冠县召开会议宣布,全县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所有学校餐厅统一由学校经营。“学校餐厅要零利润经营,让在校食宿的孩子们吃上放心饭菜。”在近日召开的冠县教育局会议上,冠县教育局局长董建国强调。自此,冠县终结了自2006年来学校餐厅普遍对外承包的制度。根据冠县《关于实施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程的意见(试行)》规定,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所有学校餐厅必须统一由学校经营,对外承包的,一律收回承包经营权。
    9月18日,记者来到冠县清泉中学餐厅,该学校餐厅由学校统一管理,实行“配餐制”,每月按标准收取学生餐费198元。“我们花费不多,但顿顿有肉吃。”学生程慧芝介绍说,他们每月交200元的餐费,每天两顿饭都是一荤一素一汤。该校校长苏永周介绍:“学生吃自助,肉食定量,馒头、配菜随便吃,汤随便喝。使用蓝山集团的非转基因油,采购正规超市的新鲜蔬菜,肉由双汇集团配送,确保让学生吃得放心!”另外,该校每天安排老师“试吃”,每样饭菜都由校长或老师试吃后,确定安全才让学生食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县学校餐厅收归“公有”后,学生月餐费按标准定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各学校都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天的饭菜由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监督,并留取“样餐”。食堂实行零利润经营,按照规定,学校餐厅所有食品、原料都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三无”食品、原料。“所有餐厅一律不准开设小卖部,不准经营食品、饮料等副食品。”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记者 王向阳 通讯员 申洪举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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