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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为新房办房产证 员工要业主汇款代办

发布:2014-10-28 12:51:03  来源:飘零学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南都讯 记者邝蔚丹 见习记者饶丽冬 实习生白强辉 花钱买了房,开发商竟不帮忙办房产证?昨日上午,50余位业主集聚在中山大道中中兴花园二期物业管理处,拒绝缴纳每户1500元的房产证代办费。在派出所的干涉下,物管处允诺将业主诉求转告开发商。

  怪事1 办房产证要交钱给物管代办

  中兴花园二期的业主陈先生很生气。他于去年12月31日收房,前往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却遇到了麻烦。房管局工作人员称,该楼盘的开发商尚未在房管局备案,陈先生不具备房产证办理资格。而此时已过了此前物管承诺的“收房300个工作日后可拿到房产证”的期限。本月25日,陈先生接到物管处电话,领取了一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函。

  在这份盖有广州恒汇物业管理公司章的函书上明确写道:受广东横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尽快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费用为每户1500元。此外,要求户主将房契税打入一个名为黄志强的私人账户中。

  “我们业主都去查过了,这个黄志强是中原地产的员工,有什么资格收税?”和陈先生一样生气的有逾300户业主,他们都收到了同样的通知函。50余位业主通过QQ群建立联系,决定在昨日上午9时许,一同前往恒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讨说法。

  业主梁小姐面对恒汇物业的张姓经理,展示了一份名为《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房产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508号)复印件。上面明确规定:“在新建商品房交易及其产权转移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及有关手续,不得以代办手续费等名目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

  张姓经理解释称,他们只是受开发商的委托帮业主办房产证,如此产生劳务费用很正常,费用方面可以再商议。

  怪事2 房契税要求打到私人账户

  “除了这个,房契税为什么要让我们业主打入这个工商银行的私人账户?”对于梁小姐的这个质疑,张姓经理未做解释。而根据广州市财政局2008年所出《关于重申商品房契税缴纳方式的公告》,天河区在东方3路有固定的征税点,并且财政部门一律不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其他单位和个人代收契税。

  经过逾一小时的拉锯战后,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物业公司将业主诉求转告开发商,开发商的回复将由物业公示给业主。达成口头协议后,仍有不少业主要求直接与开发商对话但无果。南都记者尝试向业主指认的开发商工作人员求证,对方否认自己开发商身份并拒绝接受采访。

  梁小姐晃着手中的函书:“大家在得到回复之前,千万别交这1500元钱。”

(原标题:交钱找物管代办房产证,谁家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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