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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怀仁县九中一桩500万房产诈骗案疑点重重(1)

发布:2014-12-11 11:37:53  来源:中华网山西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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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怀仁县一桩500万房产诈骗案

  疑点重重

  山西省怀仁县多名群众实名投诉,反映他们在2010年7-12月份,购买怀仁县通泰教师苑房产过程中,被假冒的售楼人员骗走500多万元房款,经报案到怀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已经提请了批准逮捕书,但是,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等人至今仍在逍遥法外。受害人多次找县政府和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讨要被诈骗的血汗钱,至今未见追回一分钱。请求媒体向社会呼吁,向上级部门反映,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追回我们被骗的近500万元房款,还我们一个公道!

  事情经过

  2010年7月份,有消息说,怀仁县九中通泰教师苑项目部售楼处开始对外售房,很多人就到此考察购房,当时,在售楼处与负责人员宋忠、王宽等人签下了《通泰教师苑房屋认购协议书》,协议书上有宋忠和王宽等人的亲笔签字,而且盖有通泰教师苑项目部售楼处的公章,很多购房人就交了房款。

  自2010年7月至12月份,已有33人先后交了房款,金额高达近500万元。

  2012年7月,33名购房者,看到通泰教师苑房子基本上具备交付条件,就拿着先前签好的购房协议和交款收据前往怀仁县九中要求交房。

  此时,才得知,33名购房者所持的合同不是与怀仁九中售楼部签的,怀仁九中并没有授权给宋忠、王宽等人售楼,其协议及收据所盖的公章却是宋忠、王宽等人私刻的。大家得知受骗后,当时都气懵了,立即向怀仁县公安局报了案,并向怀仁县委、县政府反映真实情况。

  怀仁县公安局受理并立了案,怀仁县经侦大队向33名受害人收集了协议书、收据等书面材料,并给每个人做了笔录。

  经过怀仁县公安局侦查后,确定宋忠、王宽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并在2012年9月6日提请了批准逮捕书,逮捕书上写明,2012年8月9日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二人抓获归案。但是,怀仁县公安局对宋忠一直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对王宽也仅仅是采取了刑事拘留,过了一个月王宽就被取保候审了。

  据2008年应刑字第49号判决书显示,宋忠因在2008年5月14日,买卖危险爆炸物时,被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4年。这说明宋忠在怀仁县九中通泰教师苑进行合同诈骗时,正在服刑期。对于宋忠的行为本该罪上加罪,但是,宋忠不但没有加罪,反而逍遥法外。被骗的33名购房人的房款近500万元迟迟没有下落,好像不了了之。

  后来,在怀仁县委、县政府和怀仁九中的协调下,由怀仁九中先给33名购房人在通泰教师苑安置了房子。虽然给受害人先安置了住房,但是,房款照样还得交啊,那跟被骗的近500万不能混在一起啊,被骗的近500万现金就不追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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