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娱乐频道 > 明星八卦

黄海波嫖娼门女主刘馨予获刑 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判刑六月

发布:2015-5-14 8:24:01  来源:好男人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黄海波嫖娼门女主刘馨予获刑 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判刑六月

  黄海波嫖娼门女主刘馨予获刑,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判刑六月。黄海波嫖娼事件的女主角刘馨予,因介绍卖淫罪,于5月11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判决书显示,刘馨予被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其3次介绍卖淫并从中牟利,与其在黄海波嫖娼事件中的卖淫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但该事件是其案发的“导火索”。

  根据刘馨予辩护人杨明利律师介绍,刘馨予目前表示不上诉,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计算,她将于本月底刑满获释。

  曾三次介绍他人卖淫

  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刘馨予介绍卖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馨予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综合各项因素考量后,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

  从法院认定的内容来看,刘馨予在2013到2014年间,曾3次介绍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三次介绍卖淫的事件中,卖淫者既有女性也有男性。而认定的刘馨予犯罪事实中,并未涉及黄海波事件。

  获刑与黄海波事件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馨予法制观念淡薄,介绍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介绍卖淫罪,依法应予惩处。检方指控刘馨予介绍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刘馨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自愿认罪,主动缴纳违法所得,故法院对其从轻进行处罚。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但就刘馨予构成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刘馨予介绍卖淫是公安机关通过调取刘馨予手机通话记录、短信,银行存取款等相关证据获得线索后迫使刘馨予交代的犯罪事实,刘馨予缺乏自首的主动性,并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刘馨予于2014年11月30日被羁押,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方式,她的刑期将于本月底届满。据刘馨予的辩护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杨明利律师介绍,刘馨予应该不会上诉。

分页:[1] [2] [3]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推广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新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冠县信息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新闻文章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及时修正。

Copyright © 2003-2009 Guanxian.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