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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运营商抱团垄断被罚千万 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发布:2015-6-4 16:21:39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最近摊上事了:被云南省发改委调查,并被国家发改委通报。因“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被罚千万。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却无意间成了垄断的“推手”。

四大运营商抱团垄断被罚千万

长期研究反垄断法的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向表示,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的介入下,原本相互竞争的对手,达成价格联盟,限制了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构成了垄断。

四大运营商抱团垄断被罚千万<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被依法纠正。”6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以此为题发布了一篇文章,通报被查处的一起渉垄断行为。

原来,2009年8~10月,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多次会议协商,于2009年底达成《云南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规范各类赠送活动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四家电信运营商开展相关赠送活动的内容、额度、频次等进行了约定,包括各企业均不得采取“无预存话费”、“无保底消费”或“无在网时限”等方式开展赠送活动;以及其他方式的促销或优惠活动。《协议》同时还规定了有关执行措施。

这些电信运营商原本是直接竞争关系,推出促销活动,本是市场竞争重要手段。但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四家电信运营商达成协议,对赠送的范围、幅度、频次等进行约定,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强制执行,限制了电信运营商的竞争能力和手段。

此后的一系列行为,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已构成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文章还指出,目前,云南省发改委已督促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整改,停止相关做法,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同时,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对参与垄断协议的电信运营商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共计约1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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