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新闻频道 > 社会看点

哄抢翻车货物参与者触犯法律 村民乘车祸打劫很可恶

发布:2015-8-27 17:02:26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8月25日中午,山东荣乌高速滨州沾化区段,一辆山东禽类运输车倾翻,数万只小黄鸡散落在地,附近村民闻讯,纷纷前来抓小鸡,不少人还开着三轮车,整车装回,还有被堵在路上的人下车加入抢鸡队伍。

哄抢参与者触犯法律

近年来,类似的哄抢事件不时发生,西瓜、葡萄、菠萝、洗发水、玻璃杯、大米、冷冻鸡鸭等都曾成为哄抢对象,有的哄抢者甚至偷拿车祸中受伤旅客的财物。这种乘人之危,聚众强行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已明显违法,甚至触犯刑律。

哄抢参与者触犯法律

按理说,应该坚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但由于此类聚众哄抢案突发性强,参与人数多,调查取证非常困难,鲜有哄抢者为自己的不法付出惨痛代价的,一般都是以道德谴责作结。

哄抢事件接二连三出现“烂尾”,不仅让法律蒙羞,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不到维护,更为可怕的是,它让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一个错误的暗示:法不责众,到车祸现场抢拿一点水果、蔬菜,不会犯法的。

很显然,如果执法者总是对这种哄抢行为不进行追究,甚至“束手无策”,那么“破窗效应”之下,此类“乘车祸打劫”的事件就会越来越多。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本是中华民族的传动美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群众本应积极参与救援,减少受害者的损失,而不是雪上加霜地哄抢货物,往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

所有群众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加强自我约束。勿因贪图小惠而做出不该做的事,以免悔恨终身。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推广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新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冠县信息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新闻文章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及时修正。

Copyright © 2003-2009 Guanxian.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