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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蔚个人资料照片 网上购买仿真枪被判无期

发布:2015-10-28 17:30:30  来源:网络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近日,一名四川19岁男孩刘大蔚在网上购买24支仿真枪,福建高院以走私武器罪终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刘大蔚的父母随后向福建高院提出申诉,福建高院已经接收了他们的申诉材料,但受理不受理申诉还需要等待。卖仿真枪给刘大蔚的台湾卖家日前向记者披露了这批仿真枪的买卖经过,但他完全没有想到刘大蔚会因为买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

 

    刘大蔚的父母在儿子被抓后,随其从达州赶赴福建,一边打工一边为案子奔波。今年9月终审裁定后,刘大蔚的父母随即提出申诉,请求启动再审。图为9月29日,终审裁定,他们赶到福州与申诉代理律师见面并预备隔天再次到福州高级人民法院上交申诉书。

 

    福建高院接收申诉材料

 

    根据指控,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7月22日凌晨,这24支仿真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24支中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此前,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宣判,刘大蔚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大蔚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初,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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