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8月20日,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清市烟店镇兴盛路以东、新业路以南、立新路以北,总占地面积25642m2,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4.6万元),土建工程按污水处理20000m3/d的规模进行建设,设备按污水处理10000m3/d的规模进行安装,项目投运后可日处理污水10000m3(尾水回用规模为3054.53m3/d);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运行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委托聊城市润森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1年08月20日以“临审环评〔2021〕048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24年07月,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7月30日-07月31日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运行规模、主要运行工艺、主要环保设施与措施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泥脱水间封闭,格栅渠、沉砂池、污泥泵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加盖密封,格栅、栅渣储箱等设施加罩密封,设置臭气引风风道收集以上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然后通过生物除臭滤池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除部分回用外,其余通过管网排入长顺渠。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各种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室壁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污泥、废机油、废抹布、废包装袋、栅渣、臭气处理产生废填料、废水化验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和员工生活垃圾。
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运输过程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指南》(建科〔2011〕34号)相关要求);废化学试剂、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药品废包装袋、废填料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栅渣、生活垃圾、废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其他环保设施与措施
项目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转。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
名称 |
设计处理能力 (m3/d) |
实际处理量 (m3/d) |
运行负荷 |
2024.07.30 |
废水处理 |
10000 |
6200 |
62% |
2024.07.31 |
10000 |
6000 |
60% |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15kg/h,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851(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厂区体积浓度最高处甲烷最大监测浓度为0.00017%,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pH值在6.3-6.5之间,污染物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4mg/L、生化需氧量9.7mg/L、悬浮物8mg/L、氨氮1.41mg/L、总氮4.91mg/L、总磷0.04mg/L、石油类0.18mg/L、全盐量1023mg/L、氟化物0.76mg/、色度5倍、总汞0.23μg/L、粪大肠菌群668MPN/L、总砷1.8μg/L,废水中六价铬、挥发酚、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镉、硫化物、总铬、总铅均未检出,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SS、总氮除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全盐量排放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中水回用率大于30%。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两天的监测数据,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以34mg/L计,氨氮排放浓度以1.41mg/L计,按照设计处理量10000m3/d,废水排放量以6844.962m3/d计,年排放时间365天,本项目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为84.95t/a、氨氮年排放总量为3.52t/a,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烟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2、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3、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4、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做好防流散与防渗漏措施,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5、生物反应池加盖密封,同时强化各恶臭气体产生池体的密封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无组织逸散。
6、加强污泥运输车辆管理,做好密闭运输、遮盖、围挡、防渗漏、防遗撒等措施。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临清市永捷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