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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平,副县长、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维波,县政协副主席胡之彬带领冠县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到店子镇赵当铺村污染企业现场办公,对一家小炼油加工点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近期,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县域实际,对辖区“土小”企业进行了集中摸排,其中该炼油厂无任何证照,生产设备露天安放,且生产工艺落后,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应依法予以取缔。
在拆除现场,赵维波指出,新组建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凝聚县委、县政府的重托,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特别是对“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要应拆尽拆,毫不留情,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丹娜 陈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