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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月8日,由冠县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等7部门30名人员组成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土小”企业进行了集中摸排,并对小炼油、小电镀等无证照、生产工艺落后、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土小”企业进行了依法拆除。
自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已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商砼企业集中整治、土小企业清理取缔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拆除“土小”企业4家,关停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3家。
冠县居安思危,决心从环境执法中一直面临着的执法力度弱、部门协作效果差等问题入手,从体制机制的创新上解决问题。为此,冠县在多方调研并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理顺环保执法体制,创新实施环境综合执法,在原有县环保部门监察执法人员的基础上,从公安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7个部门分别抽调2名执法人员,在聊城市率先成立了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县辖区环境检查监督实施网格化管理,变环保部门的单打独斗为多部门的合力“斩污”。
(于伯平 许永飞 王学庆)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