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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郭敬明最世文化旗下的男作家李枫发表长微博,实名指控郭敬明性骚扰。并连续发表微博叫读者不要买自己在最世发表的图书,不要让钱流进郭敬明的口袋。
在李枫的长微博当中,我们能获取的有效信息大概有两点。
第一,李枫曾在宣传新书时跟郭敬明住在一个房间,连续两晚被郭敬明侵犯。
第二,李枫指控最世公司的男作者、男职员都曾遭遇过郭敬明的骚扰,目前已经有五名男性被侵犯,其中还不乏直男。
那么,李枫的指控到底准确吗?先从时间线上看,李枫文中指的新书是《燃烧的男孩》,出版时间是2010年3月。
查看李枫的微博,发现同年他也确实在做签售活动。
而2010年的郭敬明也确实是在全国各地跑签售,一个月武汉一个月广州,也曾发过微博说自己最近身材练得很好,把照片发给最世旗下的作者消失宾妮,发到微博上怕被说发裸照,准备明天给去成都签售的李枫看。从郭敬明和李枫的微博上看,签售的月份有点对不上,但是年份确实是对上了,郭敬明还亲自在微博中提过会跟李枫一起做签售活动。
虽然时间线是OK的,那比较纳闷的就是李枫发表这些言论的动机了,事情是发生在七年前,他自己也说曾经咨询过律师,知道这已经算是性骚扰,但国内对同性骚扰的法律还比较空白,且并没有留下切实证据,很难举报成功,那么李枫为什么还要翻出七年前的事呢?仅凭“在网上看到帖子说李枫和郭敬明上过床”的原因是不是稍显薄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