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绩单可以在法庭上抵刑吗
首页 > 社会看点 人气:216 日期:2018/4/12 15:38:03
文章正文

1成绩单是所谓的品格证据。近年来,复旦学生投毒案中的177名学生签名的求情信等品格证据屡见不鲜。品格证据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对量刑产生的影响从实践中看也非常小。2二审的焦点并不是品格证据,焦点仍是案件基本事实。成绩单、班主任评语和本案核心事实没有什么关联。如果二审认定的案件事实仍和一审认定一致,恐怕成绩单很难对量刑产生影响。因为在报道中,被告人面对事实不认罪的态度,足以消解这几份成绩单、班主任评语的意义。3国内对于品格证据还缺少统一明确的证据规则。在英美,品格证据的规则历史悠久但也复杂多变。随着女权主义和被害人学的发展,英美品格证据规则,越来越倾向于对性犯罪中的女性受害人进行特殊保护。

触目惊心的校园恶性案件

2016年5月19日,北京新东方昌平外国语学校发生了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年仅16岁的高一女生姚金易在该校601教室内被同学王祎哲强奸后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祎哲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认定王祎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祎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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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界面》新闻报道,判决书是这样写的:

被告人王某某实施强奸犯罪、故意杀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但考虑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不如实供述强奸犯罪事实,其所犯强奸罪,不能认定自首,且性侵害未成年人,故对被告人王某某所犯强奸罪,酌予从重处罚。

可见,判决综合考虑的是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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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质疑为什么不判死刑,其实判决书已经回答了,依照刑法,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判处无期徒刑已经是顶格的判决了。

依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无期就是王祎哲面临的最高刑罚了,不会更重,但二审中会不会可能变轻呢?

学校成绩单可以在法庭上抵刑吗

案件发生地点

据谷雨实验室转引红星新闻报道,姚母称,二审中对方新提出了所谓六项新证据,不承认强奸和故意杀人两项罪名,而检方则要一一驳斥。

六个新证据分别是:北京新东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四班的班主任张老师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王祎哲的2016年上学期的成绩单;王祎哲所在班级高一四班和姚金易所在高一五班5月19日当天的课程表,两个班共同上体育课,有接触的机会;以及一名法医专家,对此案中强奸的情况做了分析。(谷雨实验室《北京一16岁少女教室内被同学奸杀,冷冻两年的遗体刚刚火化》)

网友被刺激到了,成绩单也可以拿来在这样恶性的案件中作为脱罪减刑的证据吗?

成绩单是个什么东西?

成绩单、班主任评语在法律上是所谓品格证据。这类品格证据不属于中国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之一,但在现实中屡见不鲜。

复旦投毒案是典型。2014年5月,该案二审期间,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林森浩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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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信列举了林森浩平时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系列琐事: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作品刊登。请求信介绍,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他平时节俭、朴素(家里是农民,很累很穷,母亲还患有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