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5月11日,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公司“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位于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集中区中的阳谷现代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 L-2 号厂房。项目总投资2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项目购置卷芯机、包布机、挤出机、开炼机、密炼机、硫化罐、切胶机、数控机床、高频炉+淬火机组等设备,以天然胶、丁苯胶再生橡胶、轻钙、炭黑等为原料,通过配料、投料、塑炼、密炼开炼等工序,生产混炼胶:以混炼胶、钢带、钢管、圆钢等为原料,通过衬簧、包布、热炼、挤胶、硫化、数控加工、加热淬火、组装等工序,年产混凝土振动棒机器配件2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采用8h工作制,年工作 280 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委托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2月8日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行审环字[2024]1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于2024年4月1日申请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1521069968466B001Z。
2024年4月,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7日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对环境管理状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编制了《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核对,项目设备“钢编机”环评数量为9台,实际建设6台、“合股机”环评数量为3台,实际建设2台,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规定,上述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投料、混炼(包括塑炼、开炼、密炼)、热炼、挤出、硫化、切头工序产生的废气。
配料、投料、混炼、热炼、挤出、硫化和切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设备+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解吸脱附催化燃烧”+15m 高排气(DA001)排放,少量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钢丝编织机、钢丝合股机、切头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
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废包装袋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外售相关厂家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当催化剂失效时,由厂家负责更换新催化剂并回收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不在厂区暂存。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 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量 | 生产负荷 |
2024.04.26 | 混凝土振动棒机器配件 | 714套/d | 700套/d | 98% |
2024.04.27 | 714套/d | 705套/d | 99% |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 1 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标准限值(颗粒物 12mg/m3);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和橡胶制品制造(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限值(10mg/m3,3.0kg/h)
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9×10-3kg/h满足,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18(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无组织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4ug/m3,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1.0mg/m3);
无组织厂界监控点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橡胶制品制造(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2.0mg/m3)
无组织厂界监控点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4mg/m3,无组织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5(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在7.1-7.2之间,流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最大值分别为3.107m3/h,26mg/L,7.8mg/L,13mg/L,0.593mg/L,0.245mg/L,4.87mg/L,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同时满足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评批复及总量确认文件要求,项目颗粒物、VOCs的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0042t、0.0083t,根据两天的检测数据可知: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环评要求,项目混炼、热炼、挤出、硫化工序年排放时长为600h、颗粒物年排放时长260h,计算可知,项目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0.0039t/a,VOCs的年排放量为0.0072t/a,符合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20万套混凝土振动棒及其配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2、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3、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4、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强化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相关制度,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保证厂区干净整洁。
5、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做好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及时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阳谷固得威工贸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