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5月13日,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经一纬四路口东北角,租用聊城市泰磊建材有限公司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10656m2,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的项目二期总投资1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购置安装混凝土搅拌站1座,建设150t的水泥筒库2座、50t的水泥筒库1座、50t的粉煤灰筒库1座、10t的外加剂罐1座,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二期投产后可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项目二期劳动定员25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运行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委托山东格林泰克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09月30日,原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以“聊东环审〔2017〕56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于2019年06月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于2024年04月竣工。
2024年05月,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委托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二期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07日-05月08日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编制了《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的二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项目二期验收,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设施与措施等均与环评及审批意见基本一致。根据“环办〔2015〕52号”、“环办环评〔2018〕6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二期外购原料碎石已清洗,项目料场除车辆进出口外均采用钢棚封闭,原料输送廊道、搅拌站及散装水泥卸料过程均密闭处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料斗上下料粉尘、粉料筒库呼吸粉尘、搅拌机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扬尘等。
砂石料场为全封闭,装卸料点上方以及料斗上方均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可有效降低装卸起尘量,产生的粉尘大部分沉降在料场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口均设置集尘管道将含尘废气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搅拌站设置于密封的车间内,并且原料中含有一定的水分,产尘量很小,仅搅拌初期有少量粉尘产生;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厂内主要道路设有洒水设施,定时喷淋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
(二)废水
项目二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水泵、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集尘、搅拌机及运输罐车清洗产生的废混凝土、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以及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
搅拌机及运输罐车清洗产生的废混凝土均进入砂石分离机处理,碎石经分离后作为混凝土骨料回用,不外排;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交由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理;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定期清掏,交由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处理;除尘器集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 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m3/d) | 实际生产量 (m3/d) | 生产负荷 |
2024.05.07 | 商品混凝土 | 1000 | 1000 | 100% |
2024.05.08 | 1000 | 985 | 99% |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364u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北厂界为其他企业,未监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无废水外排。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物料堆场喷淋抑尘,加强厂区地面清洁(定期清扫、洒水或冲洗),减少扬尘产生。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密闭运输、遮盖、围挡、喷淋等方式,有效控制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的扬尘污染。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聊城三阳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