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30日,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位于聊城市阳谷县西湖镇齐南路17号、俞楼村东北200m,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的项目二期总投资366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依托项目一期生产车间,新增拉丝机1套、挤塑机4台、成缆机3台、云母带绕包机1台、成圈机3台、编织机8台等主要生产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二期投产后全厂年可生产低烟无卤电力电缆100万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委托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聊城市阳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03月31日以“阳环报告表〔2017〕3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一期于2019年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二期于2024年06月竣工。
2024年07月,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委托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二期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7月03日-07月04日对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的二期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分期建设,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主要包括:
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由原来的一套UV光解一体化处理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环保优化措施。
2、项目实际建设中增加了喷码机,运行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由于喷码油墨用量极少,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进入升级优化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基本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
3、项目实际建设中增加编织机8台,属于辅助生产设备,对产能无影响且运行过程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挤出工序、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拉丝机、挤塑机、成缆机、云母带绕包机、成圈机、编织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车间封闭隔声等降噪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线头、绝缘和护套工序产生的废绝缘料和护套料、生活垃圾、废拉丝液、废拉丝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过滤棉、废油墨盒和废活性炭。
废线头、废绝缘料和护套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拉丝液、废拉丝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墨盒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 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米/天) | 实际生产量 (米/天) | 生产负荷 |
2024.07.03 | 低烟无卤电力电缆 | 3333 | 3033 | 91% |
2024.07.04 | 3333 | 3100 | 93% |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东、西厂界为其他企业,未监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无废水外排。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安全通道和环保标识。
2、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3、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做好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山东鲁宝电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