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孙某网上辱骂他人被处罚!
首页 > 冠县新闻 人气:20 日期:2024/9/30 17:48:45
文章正文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冠县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络造谣传谣问题。现公布1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苏某某(化名)在短视频评论区多次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目前,苏某某已被冠县公安局依法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暴力从重处罚情形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一)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二)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三)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四)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面对网络暴力,我们可以怎么做?

(一)保留证据。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二)举报投诉。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通过各个社交平台的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

(三)及时报警。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要求网络平台提供网暴者的信息,要求网暴者进行民事赔偿。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随意侮辱谩骂、网暴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