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冠县网警:拒绝网络谣言,从我做起!
首页 > 冠县新闻 人气:14 日期:2024/10/9 11:09:57
文章正文
我们正处于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每天都能收到纷繁芜杂的海量信息,甚至还常常有耸人听闻的谣言在网络上迅速蔓延传播,这些网络谣言以偏概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偷换概念博取眼球 、吸引流量加强治理,铲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净化网络环境,势在必行。

案例在线:

1、违法行为人苏某,为泄私愤,在群里发布侮辱受害人及其家人的虚假信息,对受害人及其家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冠县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苏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2、近日,违法行为人孙某通过抖音发布虚假新闻信息,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冠县公安决定给予孙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zwnj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