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冠县网警:抵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首页 > 冠县新闻 人气:3 日期:2024/11/14 16:24:24
文章正文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案例在线:

1.近日,违法行为人周某因经济纠纷,通过抖音平台发布三条针对吴某并带有侮辱性文字的视频,公安机关对周某训诫后,再次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发布配有吴某个人照片以及侮辱性文字的视频,侵害了吴某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冠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后,依法对周某作出行政处罚。

2.近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网上发现打架视频后,未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发布网络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冠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叁百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zwnj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