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冠县完成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冠县所有中小学共分为13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1名督学组长负责,并选聘2至5名督学,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督导工作。公示牌安装在校门口显著位置,牌上显示督学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各责任区督学将依职责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申洪举 代九华)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