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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去年京津冀PM2.5 PM10年均浓度超标
本报讯(记者 邹春霞)环保部昨天公布2013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除海口、舟山、拉萨外,其余城市均不达标。京津冀污染最重,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7个城市排在前10位。
结果表明,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仅拉萨、海口、舟山3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其他71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京津冀污染最重,有7个城市排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部分城市空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全年天数40%左右。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邢台、石家庄、邯郸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
从主要污染物来看,京津冀区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均超标,区域内PM2.5年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对照空气质量新标准,京津冀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最大可达3.6倍,而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为1.3倍、0.54倍,远低于京津冀。
为有效开展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环保部表示,将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同时对存在行政干预、数据造假等严重问题的单位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