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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杀人被判无罪,曾三次被判死刑引关注。21日,湖南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爱云无罪,另外一名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这起发生于11年前的案件终于有了最新结果。
据了解,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周玉衡在该校工科南楼308室遇害,并被抛尸于校内。经湘潭警方侦查,同为该院研究生的曾爱云、陈华章有重大嫌疑。2003年11月,两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警方被逮捕。
2004年6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以曾爱云、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向湘潭中院提起公诉。该院于2004年至2010年三次作出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的判决,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因此,此案备受关注。
湘潭中院经重审查明:因周玉衡受到导师器重,陈华章对周玉衡心怀嫉妒。2003年10月,曾爱云与同班同学李某产生恋情,而此前李某与周玉衡已相恋多年。
2003年10月27日晚,在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周玉衡饮用陈华章投放有安定片的茶后出现药物反应。19时50分许,受曾爱云之约,头晕乏力的周玉衡在陈华章搀扶下与曾爱云、李某见面,随后陈华章将周玉衡带走。周玉衡后在308室遇害。
湘潭中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爱云杀害被害人周玉衡的证据中,曾爱云的有罪供述、陈华章指证其杀人的供述等的真实性均存疑,不能采信。最终,法院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在嫉妒心理的驱使下,陈华章铤而走险,亲手杀死同班同学。这可见其心胸是多么的狭隘。如今,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是罪有应得。